卡介绍
      电子卡介绍
  >>如何购卡
      常见问题
如何购卡

 

1、办卡流程

客户持现金或支票购买→客户填写购卡单后当场领取→为客户开具发票

2、卡激活

客户支付现金,可在第2 个工作日激活使用;

客户支付支票,在确认安全到帐之后,可在第2个工作日激活使用。

客户电汇支付,在确认安全到帐之后,可在第2个工作日激活使用。

3、办卡面值

最低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单张最高面值不超过5000元人民币。

办卡人确定面值后,一经办理不予退换。

4、企业如需增值服务,请垂询华夏瑞祥卡专业客户经理010-82488399。
 
 

华夏瑞祥卡技术服务协议

 

    方:

    方:北京商银科技有限公司

    鉴于:

    1、甲方购买乙方销售的华夏瑞祥卡且可在受理华夏瑞祥卡的商户(以下简称:“商户”)店内刷卡消费以获取商品或服务。

    2、乙方通过“预付卡支付业务系统”搭建的华夏瑞祥卡电子支付平台为甲方使用华夏瑞祥卡提供全面的技术服务。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华夏瑞祥卡有关技术服务事宜所形成的权利义务约定如下:

    第一条 乙方提供的综合业务服务

    1、乙方通过专业化的第三方支付网络提供商,在商户的付款台铺设符合金融行业标准的金融机具终端,通过“预付卡支付业务系统”,为甲方在商户消费时提供在线消费服务,此技术服务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付款功能、消费撤销功能、余额查询功能、消费冲正等功能等;因各商户的付款环境及机具功能有所差异,具体功能以各商户可以提供的为准。

    2、为确保甲方在商户刷卡消费时乙方能安全、有效的提供技术服务,乙方需通过“预付卡支付业务系统”为甲方提供相应的后台技术支持,并确保其硬件和软件的配置及系统架构达到如下标准:

    1)安全稳定的商用AIX 5.4操作系统;

    2)高端的Oracle 10g数据库和基于C语言开发的应用软件平台;

    3)高性能的IBM P5IBM P6小型机和IBM DS4700磁盘存储;

    4)采用符合金融行业标准的SJL05金融加密机。、

    5)搭建在线互备的系统运行架构。

    3、为确保甲方能及时的、多渠道的了解所持华夏瑞祥卡的信息并进行相关操作,乙方通过构建完善的技术服务(电话为:010-82488399)、网站技术服务系统(网址为:www.beijingshangyin.com),向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华夏瑞祥卡余额查询、交易明细查询、商户查询、冻结卡片、挂失(仅限实名制卡)等服务,并通过柜台受理方式向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华夏瑞祥卡修改密码(仅限实名制卡)、冻结卡片、挂失(仅限实名制卡)、挂失补卡(仅限实名制卡)、消磁换卡、卡片充值(仅限实名制卡)等功能;以上功能的实现依据华夏瑞祥卡类别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第二条 相关费用

   1、卡片成本:甲方购卡不需支付卡片成本费用,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华夏瑞祥卡无法使用时,乙方暂不收取重置卡片的成本费用。

   2、服务费用:购买华夏瑞祥卡须支付所购买预付价值货币金额3%,最低15元的手续费,发行机构向客户出具手续费发票。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其申请购买及使用华夏瑞祥卡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甲方有权使用华夏瑞祥卡到商户进行刷卡消费,并有权享受与其他客户同等的各种优惠待遇,但商户针对特定客户的优惠除外。

    3、甲方有权依据乙方提供的技术实现消费、查询、充值、挂失补卡、消磁换卡等卡片的使用和管理功能;但基于华夏瑞祥卡类别的不同以及各商户消费环境的差异,具体功能以使用卡片时可以实现的功能为准。

   4、甲方应依据华夏瑞祥卡的使用规则合法合理的使用该卡片,亦应合法合理的使用乙方提供的语音、网站等技术服务。若甲方不遵守操作流程而无法实现上述功能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应以宣传资料、网上公告等方式告知甲方华夏瑞祥卡的使用规则、章程、商户名称等基本信息。

  第四条  法律责任

 

    1、乙方使用网络技术在网站上发布的商户的商品或服务信息,仅为甲方能及时通过网络等方式了解商户信息,乙方并不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负责。若甲方在商户购买的商品或服务因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而产生的纠纷的,由甲方与商户协商解决,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若因下列原因致使甲方不能使用华夏瑞祥卡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华夏瑞祥卡内余额不足以支付甲方交易金额且未及时充值的;

 

    2)乙方依据华夏瑞祥卡使用规则或章程冻结卡片的;

 

    3)因战争、地震、火灾、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政策干预等不可抗力或通讯故障、区域性停电、系统检修、技术升级等不可归因于乙方的情形使甲方在有效期内不能正常使用华夏瑞祥卡的。 

 

    第五条  本协议的生效

 

    1、本协议自甲方购买华夏瑞祥卡时即时生效。

 

    2、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协议内容,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  附则

 

    1、甲乙双方确认已知悉并充分理解本协议中的条款。

 

    2、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没有约定和规定,或约定和规定不明确的,各方应按照公平、诚信等原则履行。

 

    3、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我们 | 新闻资讯 | 卡业务介绍 | 持卡人专区 | 企业福利专区 | 卡友俱乐部 | 联系我们
售卡单位:北京商银科技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10-84385506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街道小营北路6号京投大厦3号楼6层
京ICP备09086748号-1       支付业务许可证号:Z2016711000015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0222